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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十五批预安排观音寺乡西陈庄村香菇大棚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2021-10-25

2021年第十五批预安排观音寺乡西陈庄村香菇大棚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第十五批预安排观音寺乡西陈庄村香菇大棚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 11 月 5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LZC2021-Bjc216

2、项目名称:2021年第十五批预安排观音寺乡西陈庄村香菇大棚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663939.00元 ,

最高限价:2663939.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元)

1

一标段

2021年第十五批预安排观音寺乡西陈庄村香菇大棚建设项目

2663939.00

2663939.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2021年第十五批预安排观音寺乡西陈庄村香菇大棚建设项目的全部内容,详情见磋商文件;

5.2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5.3项目地点:鲁山县观音寺乡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4工期: 45日历天 /标段

5.5质量要求:合格。

5.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承诺,格式自拟);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承诺,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承诺,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承诺,格式自拟)

3.6、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7、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格式自定,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  10 月 26 日至2021年 11 月 4 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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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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