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项目名称: 江苏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水土保持项目Ⅱ标段监理(沿海风电场)招标【二次挂网】(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 GDCX02-JLZB19-0012
日 期: 2019年05月30日
1.1 本次国内公开招标公告同时和上发布。
1.2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龙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公司为江苏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江苏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江苏省如东县450MW、启东100MW、大丰150MW风电场的水土保持施工监理。
计划工期:2019年7月-2020年9月。
招标范围:“如东风电特许权二期项目”、“江苏如东二期风电特许权项目扩建工程”、“江苏如东二期风电特许权项目一期扩建工程”、“龙源如东三期(150MW)风电项目”、“龙源启东东元风电场项目”、“江苏大丰一期(70M)风电项目”、“江苏大丰二期(80M)风电项目”7个已建风电场的机位、铁塔基础、道路涵闸水土保持施工及竣工验收进行全面监理。
其中“如东风电特许权二期项目”、“江苏如东二期风电特许权项目扩建工程”、“江苏如东二期风电特许权项目一期扩建工程”、“龙源如东三期(150MW)风电项目”4个如东风电场共267台风机,约39台风机沿政府一道海堤外侧布置,约190台风机沿养殖围堰布置,约38台风机布置于海堤内侧;229台沿海堤布置风机场地与匡河或自然地面高差3.0m-7.0m;
其中启东风电场共67台风机,其中14台风机沿政府一道海堤外侧布置,46台风机沿养殖围堰布置,7台风机布置于海堤内侧;60台沿海堤布置风机场地与匡河或自然地面高差3.0m-5.5m;
其中大丰风电场共79台风机,其中22台风机沿政府一道海堤外侧布置,14台风机布置于海堤内侧;43台布置于农场;沿海堤布置风机场地与匡河或自然地面高差3.0m-4.5m。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分包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
1、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监理单位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实施本招标项目的技术力量、施工设备及质量管理能力,并已通过ISO系列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具有三个风电场监理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 5、拟委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电力行业总监资格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必须具有1个风电场监理业绩或水土保持监理业绩。 |
1.4.2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5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的会员。注册会员有关事宜,请客户服务部联系。
1.6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6.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6.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6.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6.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6.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6.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7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 2019年05月30日 09:00起- 2019年06月04日 16:00内出售招标文件。
1.8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1.9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9年06月25日 14: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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