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石化国际事业宁波有限公司委托,对非电招【拓市项目】中科合资广东炼化一体化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标段五内衬材料所需内衬材料 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90605-0391-6830-B1
2.项目内容:非电招【拓市项目】中科合资广东炼化一体化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标段五内衬材料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其他资格要求(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1.业绩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近十年内,投标人在2家8万吨/年以上不同石油化工硫磺回收装置项目中具有2套以上成功运行3年的应用业绩;并提供对应业绩的合同和用户使用报告。投标人应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物资名称、物资规格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并提供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资质证明文件(提供加盖公章并在有效期内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提供相同或类似产品的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 5、《安全生产许可证》 3.2015-2017年度第三方会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提供复印件) 1、2015-2017会计年度至少有一年盈利。 2、2015-2017会计年度至少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 4.技术条件响应: 1、投标人必须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所有技术要求(招标文件中的★不得偏离) 5.商务条款响应(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必须承诺响应招标文件载明的交货状态、交货期、施工期和结算条款。 6.投标主体(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只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的投标申请,不接受流通商、代理商或联合体的投标申请。 2、注册资金5000万元(含)以上。 以上2项需同时满足 7.投标文件: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质、业绩和装备能力证明文件真实、有效。 8.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标段物资的技术方案。 9.投标人需具有炉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10.投标人需具有自主设计、制造、检测、施工的能力。 1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物资和技术不侵犯他人的专利,如有侵权行为,由投标人负完全责任,并提供承诺函。 12.在石油化工行业近5年内有不成功应用业绩,造成装置不能正常生产运行者,否决投标。 。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5月13日 8:00至2019年5月21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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