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保定下团洲
一、招标条件
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相关项目芜湖脱硫石膏销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13/19-XS-0101 | 2019年度石膏 | 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2×660MW、二期1×1000MW机组脱硫石膏承包销售(含现场装卸、运输及销售等工作)。 | 2549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19年度石膏】
1.必须是经国家工商部门注册的法人单位,招标人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投标,注册资本金在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单位具有使用、经营相应货物的资质(经营范围含对应标段货物)和能力(要求提供至少1项2017年、2018年完成的相应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3.投标人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4.投标人最近3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没有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6年、2017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如损益表、资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等和银行资信复印件)。
6.属同一企业集团且为同一法人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多个企业,仅允许一家企业参加投标申请。不具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申请。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根据《集团公司规范管理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华电集团公司系统管理人员亲属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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