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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青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青岛石化公司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框架协议招标固定式泡沫灭火装置招标公告
202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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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中国石化青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青岛石化公司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框架协议所需固定式泡沫灭火装置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青岛石化。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11116-3603-13602-B1

    2.项目内容:青岛石化公司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框架协议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物资数量计量单位备注
1固定式泡沫灭火装置\PHP200 3% 20# 立式7.00包1-1

    4.交货期和地点:按订单需求、山东日照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负责所供产品的设计,需提供所供产品完整的且具备甲级设计资质的设计资料(产品设计图纸),所提供资料必须满足消防验收的要求。提供书面承诺。 2.供应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或相应国际认证机构颁发的且有效的GB/T24001或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19001或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5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4.供应商应提供标准的、技术成熟的产品,并以业绩作为相应证明,供应商必须提供2018年至今10万方储罐用消防固定泡沫灭火系统的业绩不少于30套,依据为供应商提供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 5.中标供应商自收到招标通知书之日起,须承诺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扣分。提供书面承诺。 6.供应商使用的原材料、外购件或产品应优先选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或国家认可的其他认证的节能环保产品或材料。严禁使用列入国家有关部门已发布“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国家限制或不鼓励生产、采购、使用的其他高耗能、高污染类产品。提供书面承诺。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10月27日8:00时至2021年11月3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平台()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平台平台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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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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