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集采招标网
同心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同心县红军西征纪念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规划竞争性磋商
2021-10-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HH-CG2021-013

项目名称:同心县红军西征纪念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规划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同心县红军西征纪念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规划

 

1

1、进行实地考察,对红军西征纪念园的区位条件、场地现状、旅游资源等情况进行细致分析和研判;

2、对同心县红色旅游业发展整体情况进行研判,对现有客源市场及潜在客源市场进行分析,明确目标市场;

3、进行场地范围内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确定功能分区,游览路线等内容。

4、结合西征纪念园的文化元素对重要节点进行详细设计,并制作平面图、剖面图、分析图、效果图等相关图件。

580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58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另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规定,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自然人无须提供以上声明函)。(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注:1、(3)、(4)、(5)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磋商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均需放入响应文件的相应位置,开标现场提供原件供核验,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模糊不清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6)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和财库【2019】38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代理公司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至当日内,于“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无行贿犯罪档案。投标供应商可以提供以上二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5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有行贿犯罪档案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8日  至 2021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