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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楚雄分局(楚雄分局)国家基本水文站提档升级(一期)工程荷花村水文站公开招标公告
2021-10-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年永招字第ZB-015号

项目名称:(楚雄分局)国家基本水文站提档升级(一期)工程荷花村水文站

预算金额:57.969827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7.96982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2.投标人资质: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以上的资质,且年检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企业,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注册在本单位(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与投标单位在合同有效期内签订的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和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上需有社保部门签章及出具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时间之后)。4.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与投标单位在合同有效期内签订的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和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上需有社保部门签章及出具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时间之后),技术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5.财务要求:2018至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投标企业成立未满一年的(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前一年期间内首次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时间以安全许可证发证日期为准)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可不提供(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6.企业业绩:业绩个数不小于1项,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 50万元,合同签订时间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业绩内容为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水利水电工程(注: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为准;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期间内首次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时间以安全许可证发证日期为准)的企业此项不考核),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8日  至 2021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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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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