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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红山龙都尾矿库中后期筑坝—2021年50万立方废石堆筑工程项目公告
2021-10-29

大红山龙都尾矿库中后期筑坝—2021年50万立方废石堆筑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0121-ZB0104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云南省 玉溪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大红山龙都尾矿库中后期筑坝—2021年50万立方废石堆筑工程(招标项目编号: 0121-ZB0104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玉溪矿业有限公司、玉溪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为大红山龙都尾矿库中后期筑坝—2021年50万立方废石堆筑工程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红山龙都尾矿库中后期筑坝—2021年50万立方废石堆筑工程

2.1项目名称:  大红山龙都尾矿库中后期筑坝—2021年50万立方废石堆筑工程

2.2项目类型: 工程

2.3项目概况: 大红山龙都尾矿库中后期筑坝—2021年50万立方废石堆筑工程,于650m标高平台往下游按照1:2的外坡堆筑废石,每下降10m高度,留一宽10m平台,堆填至下游坡约590m标高,2021年废石堆筑工程约为50万m³(约80万吨)。

2.4项目地点:云南省新平县戛洒镇大红山龙都尾矿库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属于大红山铜铁两矿共管共用,龙都尾矿库处于生产服

务期内,业主现对部分维护工作进行招标。完成玉溪矿业有限公司、玉溪大红

山矿业有限公司所指定的废石堆场铲、装、运、卸、堆50万m³(约80万吨)

废石至尾矿库按照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堆筑。

废石堆筑部位的现状坝基清理(清除表层的草皮、树根、含有机植物的表土、淤泥、乱石、垃圾及表面松动的石块等杂物);废石堆坝(含机械堆筑石坝、机械运石方:运距20km);挖运土方、排渗井加高。具体内容详见工程清单表。

注:(1)按照 1:2的坡度堆筑,对废石补充堆积体进行外坡修整。

(2)道路选择、使用及维护等措施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费用内。

(3)废石为乙供料。具体内容详见工程清单表。

(4)招标图纸招标人只提供电子版,投标人若需要纸质版的自行打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大红山龙都尾矿库中后期筑坝—2021年50万立方废石堆筑工程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营业执照年检合格的独立法人,具备矿山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承诺书。

3.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尾矿库建设或生产期运维工作,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书等)。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 项目经理要求: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业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身份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作为项目经理管理过类似矿山工程项目,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担任项目经理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书等)。

3.6 其他要求:

1)云南省外企业需具备省外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或向投标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报告外包工程概况和本单位资质等级、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主要安全设施设备等情况,并提供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提供该项目管理机构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机械员等人员近三个月的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3)本项目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按从业人数的3%-5%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达不到 3 人的,以 3 人为最低限,其中至少有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具有 5 年以上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的人员。

4)项目部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从业人员比例必须 100%;施工人员稳定率不低于 90%,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5)投标人无行贿、受贿、造假等不良行为记录,“近三年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设备设施、人身工亡事故、C 类及以上质量事件,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且最近 12 个月内未发生安全工亡事故;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违约事项,未受到重大违规、违法处罚” ,提供承诺书。

6)禁止存在以下 10 种不良行为:1.存在其他企业挂靠,在中铝集团公司各企业承揽外包业务行为;2.存在资质证明文件或有关资格证书出借行为;3.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骗取承揽业务、恶意诉讼的行为;4.存在承揽的外包业务转包行为;5.存在承揽的外包业务违法分包行为;6.存在扰乱业务外包市场秩序的行为;7.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为;8.存在违反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行为;9.违反中铝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10.存在拖欠员工工资、影响发包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在投标时,提供承诺书。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在本项目中投标。(提供本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上的“营业执照信息及股东出资信息”截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10-29 上午 09:00 至 2021-11-04下午 17: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http://eb.chinalco.com.cn)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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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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