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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东煤炭内蒙古境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委托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2021-10-29

第一章招标公告

神东煤炭内蒙古境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委托监测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神东煤炭内蒙古境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委托监测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307221,招标人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项目单位为:神东生态环境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对神东内蒙古境内上湾煤矿、补连塔煤矿、布尔台煤矿、寸草塔煤矿、寸草塔二矿、乌兰木伦煤矿、柳塔煤矿七个单位在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车辆。按照《非道路 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表1中排气烟度限值中Ⅲ类限值进行汽车尾气检测,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达标的车辆,发放合格登记标识。

项目服务期:2021年10月30日至2022年1月31日,若与实际开始服务日期不符,以实际开始服务日期为准。

质量要求:服务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并取得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尾气监测合格标志。

验收标准:根据《非道路 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表1中排气烟度限值中Ⅲ类限值进行汽车尾气检测。编制切实可行的监测方案。结合监测方案规范地开展样品的采集、保存、运输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如实提供通过三级审核并加盖CMA章的纸质监测报告、扫描件和相对应的原始记录扫描件。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按照监测结果,合格后,取得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尾气监测合格标志,乙方开具合同总额的国家规定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挂账后甲方支付价款的百分之百(100%)给乙方。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市级及以上机构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MA),并在有效期期内,提供资质证书的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非道路移动机械汽车尾气检测的合同类项目业绩3份,每项业绩满足50辆及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测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或发票,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标书购买、支付方式等操作说明”。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0-29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1-04 1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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