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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穆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置医疗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1-10-3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CJY-2021-A-080

项目名称:天穆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置医疗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1包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全数字掌上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15

第2包

口腔设备

口内数字传感器

2.5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到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4.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5.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第一部分启封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B.磋商日期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供应商需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4)磋商响应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参与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磋商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同时近三年内没有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不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www.ccgp.gov.cn/cr/list)及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http://www.ccgp.gov.cn/agency/main.htm)内。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应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的规定,若供应商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以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若供应商不是所投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并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格式自拟)。注:★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1日  至 2021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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