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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保寿险服务营销智能专职单管理项目(地图应用部分)(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1-11-01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项目名称:人保寿险服务营销智能专职单管理项目(地图应用部分)(第二次)

2. 项目编号:0747-2161SCCZC451

3. 招标人名称: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

5. 本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 本次招标内容为:本次采购拟计划选择一家供应商引入地图应用技术,实现客户保单地址信息位置识别及上图展示,实现根据客户保单地址信息与服务人员负责的保单服务区域进行匹配,实现客户保单地址异常判断,实现可视化渠道专职单经营管理全景视图等内容。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书。

注: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

7.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其中“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日前十五个工作日内的查询结果(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盖章; 

(6) 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 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开标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具备在金融行业或国家行政部门等内网部署地图应用或客户敏感数据域内处理方面的成功实施经验,投标人须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主要内容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

(9) 代理商需要提供纸质版原厂授权(原件)。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招标文件购买:

(1)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未购买本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本投标

(2) 发售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3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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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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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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