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17-54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第四十七中学高中部1号、5号公寓阳台洗漱间改造整修项目己由郑州市财政局以郑财招标采购-2017-5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第四十七中学,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郑州市第四十七中学高中部1号、5号公寓阳台洗漱间改造整修项目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质量要求: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发包范围: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仅一个标段
2.6 项目预算:2109434.38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投标企业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8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9投标人须到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针对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3.10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声明、近年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http://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在“”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上述证件需要提供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与德厚街交叉口行署国际E座0711室)持授权委托书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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