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大兴区分公司兴丰邮政支局装修改造项目(招标编号:0733-21183324)已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京邮分企发〔2021〕1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兴丰大街(三段)88号。该支局办公楼为四层建筑,本项目改造范围为首层。本次工程装修规模为 474.9 平方米,其中营业面积为183.49 平方米
2.2 工期:50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主要包含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室外工程、通风工程、拆除及渣土外运。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93.95万元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3.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5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3.6项目经理具有受聘于投标企业的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专业为建筑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安全B本);
3.7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8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至今营业网点改造项目业绩,并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
3.9投标人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的供应商评级结果为D级的,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3.10投标人如收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发布的供应商黑名单告知函,处于限制投标期内或终身取消其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3.11供应商须承诺按照项目单位的要求完成施工项目的组卷工作,提供承诺书。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8日,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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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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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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