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集团
华能海门电厂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氢氧化钠年度单价采购招标公告
2019-06-12

华能海门电厂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氢氧化钠年度单价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9-06-206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海门电厂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氢氧化钠年度单价采购)招标人为 华能海门电厂/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东南角洪洞村,厂址西北向距潮阳区约8km,东北向距离汕头市中心区约23km(经深汕高速公路)。厂址三面环山,东南向临海,北距汕头市23km。电厂总规划容量为6×1000MW 机组,其中一期规划容量为4×1000MW 机组,本项目机组容量为2×1036MW,已正式投入商业运行。
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容量为2×1036MW等级燃煤机组,本工程三大主机采用东方电气集团公司产品,汽轮机为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单轴四缸、冲动凝汽器式。汽轮机主蒸汽压力为30MPa,主、再热蒸汽温度为620℃,低压缸排气背压为9.6kpa;最终给水温度为302.9℃。
2、招标范围:氢氧化钠年度单价合同(2年预估量1500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危化品(液碱或氢氧化钠)生产许可证;运输单位具有危险化学品(液碱或氢氧化钠)道路运输许可证。投标人如非产品生产制造商,需提供生产制造商的授权代理书,生产制造商的危化品(液碱或氢氧化钠)生产许可证,运输单位的危险化学品(液碱或氢氧化钠)道路运输许可证,具有危险化学品(液碱或氢氧化钠)经营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计供应1000吨及以上液碱(氢氧化钠)的销售业绩,或者具有1个及以上与电厂用户签订的年度供应的业绩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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