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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亿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近端停车场充电站充电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9-06-12

浙江亿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近端停车场充电站充电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2019061301号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浙江亿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浙江亿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批复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近端停车场

建设规模:充电设施总容量3600KW

交货进度:满足业主要求

2.2 招标范围

序号

招标

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交货日期要求

招标文件价格(元)

1.    

CPCEC/ZC-ZB-34-2019-01-01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近端停车场充电站充电桩采购项目

360KW一机双枪直流充电机2台;120KW一机一枪直流充电机12台;60KW一机双枪直流充电机(恒功率)24台。

2019年7月30日

1000

注:1、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1.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近端停车场充电站充电桩采购项目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已通过ISO9000 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5、所投产品的输出电压范围响应值应完全覆盖招标产品的需求值且输出功率响应值应不小于招标产品的需求值,所投产品应具有国家认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具备CMA及CNAS资质)出具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招标人认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为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实验验证中心(国家电网公司自动化设备电子兼容实验室)),检验委托单位应为投标人,且试验报告检测项目、结果数据、检验有效期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标准的规定。

6、投标产品应具有国家认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具备CMA及CNAS资质)针对招标技术规范中60KW一机双枪直流充电机(恒功率)对恒功率的有关要求出具的有效委托试验报告或型式试验报告,检验委托单位应为投标人,试验样品应与第3条所要求的型式试验报告试验样品为同一台设备。

7、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应明确体现充电控制器为投标人自主研发生产。

8、投资人注册资金不小于2000万元人民币。

9. 近三年内必须有至少500台直流充电机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且2016年、2017年、2018年均有直流充电机供货业绩。

10、其他要求:

1)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近4年内两年及以上盈利且最近两年至少1年及以上盈利。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隶属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况,由招标人确认投标单位。

11、信誉要求:“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不良记录截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9年06月13 日至2019年06月19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4.2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线下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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