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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烟草总公司贵州省公司全国统一烟叶生产经营管理平台先行验证项目招标公告
2021-11-04

1、招标项目名称:全国统一烟叶生产经营管理平台先行验证项目

2、招标项目编号:GZSY0000GCGZ20210012

3、项目类型:工程类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投标人投标方式:投标人线上投标,线上需要使用ca进行电子签章。

6、项目概况与范围:

6.1预算金额:A标段(硬件设施):95万元;B标段(软件设施):288万元。

6.2项目概况:全国统一烟叶生产经营管理平台先行验证,共分二个标段,标段情况如下:

1)A标段(硬件设施):采购试点验证所需的所有配套硬件设备、设备与系统集成服务,并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售后运维服务;具体参数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2)B标段(软件设施):做好各环节验证工作,科学制定业务流程、设备选型、部署架构相关建议;具体参数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6.3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4建设工期:A标段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集成调试服务;B标段在2022年10月30日前完成试点验证工作,并提供验证报告和总结报告。

7、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

8、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9、资格要求:

1)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附承诺函,格式自拟,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020年及之后新成立企业如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税收证明:1.2021年至今(其中任意三个月)纳税期限内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2.如提供完税或缴税凭证的,应至少提供其中三个月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扫描件; 3.无完税凭证的,须提供2021年至今由税务机关出具的针对本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至今(其中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扫描件;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收费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格式自拟,扫描件或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自2017年10月15日至今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无投标人相关行贿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的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结果截图及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未被纳入烟草行业黑名单禁止期限内的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附承诺函,格式自拟,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9)告知书:遵守《中国烟草总公司贵州省公司关于印发公开招标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烟黔办〔2020〕7号)、《中国烟草总公司贵州省公司关于印发贵州烟草商业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措施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中烟黔办〔2021〕6号)相应条款,并签署告知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招标内容及要求:

全国统一烟叶生产经营管理平台先行验证采购,共分二个标段,详见“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11、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12、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05日09时00分到2021年11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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