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敏露天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编制服务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11-3-068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伊敏露天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编制服务,招标人为华能内蒙古东部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伊敏露天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镇。
2.2 服务内容:结合目前伊敏露天矿实际情况,对露天矿各个生产环节能力进行核定。
2.3 服务期:自合同约定开工之日起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确定)。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
结合目前伊敏露天矿实际情况,对露天矿各个生产环节能力进行核定,依据《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的规定给出伊敏露天矿最终核定能力。编制《伊敏露天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本报告通过采购人及外部专家审核,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并向采购人提供生产能力核定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自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项央企煤矿企业生产能力核定或国企煤矿项目核准业绩,其中1000万吨及以上矿井业绩不少于 1项,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项目报告(合同扫描件至少须提供合同首页、能够反映承包范围或内容的页面、合同签章页、 合同签订时间的页面,生产能力核定报告至少要提供评审专家签 章页、目录页能反映项目概要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3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准转包和违规分包,需分包的项目应明确分包范围。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 2021 年11月4日 09 时 00 分起至 2021年 11月10日 17 时 00 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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