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北四环东路95号院装修改造工程项目(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0158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015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北四环东路95号院包括2栋办公楼,主楼7层,配楼5层,配楼地下室1层,总计建筑面积4985.2平米,现因楼内装修环境老旧,拟对楼内进行装修改造,作为办公用房使用,其中主楼一层设计方向为单位内部职工食堂,可容纳就餐人数约80人,食堂装修须符合法律规范和相关行业标准。改造范围主要包括:室内装修改造,包括室内装修、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综合布线、消火栓改造工程,以及庭院铺地、外墙立面窗更换、屋面(防水防雷)工程、燃气末端综合改造、监控系统完善等。根据北京市教委已批复的改造方案及采购人的需求,对项目建筑进行施工图设计及设计概算编制,并协助采购人完成该项目的财政报审及评审工作直至立项批复完成。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本工程竣工验收(设计周期2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对“进口产品”的要求详见财库【2007】119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甲级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5日 至 2021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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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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