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WZ20190709-2315-8200-B1
2.项目内容:茂名分公司50万吨/年重芳烃轻质化项目尾气螺杆压缩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注册资金大于或等于9000万元人民币。 4.资质证明文件(要求三证齐全,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的技术方案必须完全满足《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50万吨/年重芳烃轻质化项目尾气增压机组(C-703)招标技术文件》中加注“※”号的重要技术条款,不允许偏差。 6.投标人须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 7.投标人提供2013年-2018年国内石油和化工行业的相同或相似工艺操作条件下转子直径为408mm(或以上)的螺杆机销售业绩表,提供合同复印件。业绩表中至少有2台(或以上)连续稳定运行三年的经验,至少提供1份用户出具的使用情况证明等相关文件。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6月13日8:00时至2019年6月18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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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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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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