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海珠区公园管理中心的委托,对 海珠区公园管理中心西片区绿化养护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5-201706-ST104766-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海珠区公园管理中心西片区绿化养护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394,890
四、采购数量:2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包一:海珠区公园管理中心西片区绿化养护项目(编号为AG100071-C1732-1),会展公园等绿化养护项目,服务范围:会展公园绿化总面积共约 13.4万㎡的绿地绿化养护;
包二:海珠区公园管理中心西片区绿化养护项目(编号为AG100071-C1732-2),广州市亲水公园、赤岗塔公园、上涌果树公园、大元帅府广场、小洲驿站等绿化养护项目,服务范围:亲水公园、赤岗塔公园、上涌果树公园、大元帅府广场、小洲驿站绿化总面积共约 13.06万㎡的绿地绿化养护;
投标人只能投其中一个包。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包的全部服务投标,评委会分包评标。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绿化苗木的养护、补植等服务。
2、 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每年一签。
3、 投标保证金:包1: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包2: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汇款单请注明事由:“AG100071-C1732(包 )项目投标保证金”。
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其中承接本项目的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风景园林工程、景观绿地工程、绿化工程服务)等相关业务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
(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投标申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三)没有处于被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或者近三年没有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者无其他违法行为等不良行为;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备注: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须知。
(1) 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招标文件: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证明文件复印件,附业务范围查询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提供原件核查)
②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提供原件核查)
③《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④关于第六点,供应商资格第(三)、(四)的书面声明(原件);
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报名期间,投标报名截止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本单位的信用记录,将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该资料将作为投标报名资料及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⑥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仅限报名用);
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提供原件核查);
(2) 正式投标资料需与报名时提供的资料一致。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7月04日 至 2017年07月26日 期间(上午0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广仁大厦24楼电梯对面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