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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联通营业厅视频监控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2019-06-17

本比选项目为金华联通营业厅视频监控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代理编号:ZJZT-2019-1060),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潜在应答方(以下简称应答方)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金华联通营业厅视频监控采购项目,采购预算38.5万元(不含税)。

1.2采购内容                                  

金华联通营业厅视频监控采购项目,采购预算38.5万元(不含税)。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报价折扣率(非下浮率)不超过100%,应答方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1.5交货时间:订单下发后45天内完成供货安装。

2.  应答方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应营业范围,依法纳税合法经营者;

2.2应答方必须能具有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提供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3应答人须提供至少1份自2016年1月1日以来50万以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同类项目定义:视频监控设备采购、安装或维护),提供合同文本大签页、关键页。

2.4应答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提供承诺函) 

2.6应答人须承诺,与采购方委托的招标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应答人接受投标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

2.7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应答方须知前附表。

(提供均不存在以上7种情况的承诺函)

2.8近三年内无不良信誉记录,未被列入工信部、联通集团和浙江联通黑名单。(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6月17日至2019年6月22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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