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66019131824)
一、招标条件
鼓楼区河西公共服务中心项目(西地块)2号楼空调水系统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已经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批准单位: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批准文件编号:宁发改投资字[2013]415号
项 目 名 称: 鼓楼区河西公共服务中心项目(西地块)
项 目 地 点: 南京市鼓楼区清凉门大街与浦江路交界处东南角西地块
公告标段名称: 2号楼空调水系统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交货至项目现场
招 标 数 量: 1批
招标内容及规格: 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如制造商投标,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如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同时其制造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并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如代理商投标还须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和授权书原件);
2. 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
3. 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承诺书原件。
4. 提供在项目所在地的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配置情况的说明。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其它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
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06月17日09时00分到2019年06月2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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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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