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2019年成都市专利代理服务采购项目,比选编号:/ ),比选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比选申请人(以下简称比选申请人)可前来比选申请。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1.1比选内容: 本项目按项目比选。
1.1.1预估规模:本项目预估含税采购金额10万元。
1.1.2比选范围:主要负责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2019年成都市专利代理服务采购项目,包括提供外观设计专利代理、实用新型专利代理、发明专利代理、专利年度法律咨询、缴纳年费提醒服务或者代缴服务等工作服务。
1.1.3服务地点:成都。
1.1.4服务要求:满足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2计划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或合同金额用完为止(以最先实现的时间为准)
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本项目中选人数量为1 个。
本项目按照综合得分排名顺序推荐前2名为中选候选人,中选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由比选人确定综合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若有),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比选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若所有中选候选人均放弃中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不符合中选条件,比选人将重新比选、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或取消本项目采购。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比选申请含税限价。(最高比选申请限价为:不含税单价为最高比选申请限价,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报价高于最高比选申请限价的,其比选申请将被否决。)
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比选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注册成立的专利代理机构证书;2.2比选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有效的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3比选申请人须具备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年限不足一年,需提供公司的财务报表;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比选申请人,其比选申请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4.1发售纸质比选文件
4.1.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6 月18日至2019年6月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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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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