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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务实-公开招标-2019-SH176B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金龙客车车间作业环境提升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06-18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受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厦门务实-公开招标-2019-SH176 B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金龙客车车间作业环境提升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厦门务实-公开招标-2019-SH176 B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金龙客车车间作业环境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2019-SH176B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金龙客车车间作业环境提升改造项目等,1项,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材料的有效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 2、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下列条件:具备足够的能力来履行本合同的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资质证书有效复印件,原件备查。4、近期(上一月、季度或2017年度或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5、缴纳相应税种(如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6、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或承诺书或声明等);8、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以及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投标资格状态的书面声明。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6月17日 08:00至2019年06月24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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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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