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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进口过滤器采购项目
2021-11-10

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进口过滤器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进口过滤器招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TC-A1-21120116)招标人为  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资金使用效率,招标人拟选聘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为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2021-2022年过滤分离器采购提供供货服务,分为已确定采购数量货物和零星采购两部分,已确定采购数量货物交货期详见“已确定采购数量货物供货清单”,零星采购部分服务期限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年。零星采购部分招标应用范围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采购通知书为准。招标人保留安排具体任务的权利,入围供应商承担的任务均由招标人安排。服务期限内,对于新增采购项目,且采购金额在200万以内的,适用本入围零星采购部分招标结果;采购金额超过200万的,不适用本入围零星采购部分招标结果;

已确定采购数量货物采购内容为需采购120台过滤器,包括50台流量为工作时最大流量不低于3800 L/min的过滤器、25台流量为工作时最大流量不低于2400 L/min的过滤器和45台流量为工作时最大流量不低于1000 L/min的过滤器,投标人须负责设备供货、运输、检测、装卸、安装、保修等全部工作。

 

已确定采购数量货物供货清单

序号

品名

物料概述

数量

计量单位

交货/服务起始时间

单价(元,含税)

小计(元,含税)

1

加油车用过滤分离器(进口)

>2400L/min卧式过滤分离器

25

2022-01-10

 

 

2

加油车用过滤分离器(进口)

>1000L/min卧式过滤分离器

45

2022-01-10

 

 

3

加油车用过滤分离器(进口)

>3800L/min卧式过滤分离器

50

2022-04-30

 

 

合计(元,含税)

 

 

交货时间及服务期限:已确定采购数量货物按“已确定采购数量货物供货清单”规定的时间前完成设备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零星采购部分服务期限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年。

交货地点:已确定采购数量货物交货地点为上海市松江区茸北镇花卉路55号上海承飞公司厂内;零星采购部分交货地点为招标人指定地点。

定标原则: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及本公司引入供应商良性竞争关系的需要,故本项目共入围2家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排名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将就30台流量为工作时最大流量不低于3800 L/min的过滤器、15台流量为工作时最大流量不低于2400 L/min的过滤器和27台流量为工作时最大流量不低于1000 L/min的过滤器与招标人签订供货合同,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将就20台流量为工作时最大流量不低于3800 L/min的过滤器、10台流量为工作时最大流量不低于2400 L/min的过滤器和18台流量为工作时最大流量不低于1000 L/min的过滤器与招标人签订供货合同,中标金额为投标人所报各过滤器单价与实际供货数量的乘积。

*质保期:本项目过滤器的质保期要求为自最终用户交付客户起之日算24个月。

*最高限价: 1、单台不小于3800L/min卧式过滤分离器的最高限价为107000元;2、单台不小于2400L/min卧式过滤分离器的最高限价为92000元;3、单台不小于1000L/min卧式过滤分离器的最高限价为635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提交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3投标人为本项目所供货物的原产地须为中国。

3.4 截止至报名截止时间时,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截止至报名截止时间时,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 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7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应具有一项与本项目所需过滤器类似的销售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或相关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3.8本项目所有设备须符合EI 1581第六版要求,提供一张以往项目过滤器外壳标牌照片,标牌上须包含设备技术参数、制造商名称及符合EI 1581标准相应的标志,并提供相应供货合同(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如本项要求提供的合同与“资格条件业绩要求”要求提供的合同业绩为同一合同,将不计入打分项业绩统计;如非同一合同且符合相关年限要求,本项要求提供的合同业绩可作为打分项业绩统计)。

3.9 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3.10 投标人具有所投产品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3.1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2 近一年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航油停用交易资格或列入黑名单的状态。

3.13 投标人须近五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3.14 投标人必须是响应本次招标,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法人。任何未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和领取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投标。

3.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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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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