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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室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11-10
受台山市人民检察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室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LF0121JM01QY2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女士/苏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750-3390080-609/6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台山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小姐 电话:0750-55522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谢女士/苏女士 电话:0750-3390080-609/607

代理机构地址: 台山市人民检察院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概况

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室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门市蓬江区迎宾大道131号中信银行大厦14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F0121JM01QY25 
项目名称: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室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50000.00
采购需求:
1. 标的名称:听证室设备采购;
2. 标的数量:1批;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项目编号:CLF0121JM01QY25
(2) 标的内容一览表
  1.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听证室设备采购

    1批

    人民币350000.00元

    (3)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4) 简要技术要求:检察机关公开听证系统遵循“以高起点规划为引领,以高质量建设为基础,以高效率运行为目标”的原则,充分利用网络、通信、多媒体等技术和软硬件产品,扩展、延伸检察听证功能,满足检察机关在实际公开听证过程中对业务规范开展、过程有效留痕、设备便捷管理的需求,并通过实时互联网公开直播、远程视频接入的扩展,实现公开听证室对内听证工作质效提升、对外为广大群众提供公开听证“零距离”的接触与体验,整体提升工作规范性、管理效力和司法公信力。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4. 合同履行期限:需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完成合同的所有内容建设,项目完工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三方进行验收工作。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 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 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 成功购买本纸质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纸质磋商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7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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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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