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WZ20190625-2929-8418-B1
2.项目内容:(重招)广州石化29类电一催化重整大修同步更新用同步机励磁控制柜-G11-W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业绩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文件):所投标产品需有大型石化企业五台(含)以上供货业绩,且投标产品应有大型石化企业五年以上的稳定运行经验,提供至少三家大型石化企业的设备运行使用状况用户报告。(注:“有效证明文件”指合同复印件、用户报告。 “大型石化”为:石化联合企业年生产能力:原油加工500万吨及以上,化纤单体、聚合物20万吨及以上,基本有机原料20万吨及以上,乙烯30万吨及以上,合成橡胶20万吨及以上。(另注:生产能力其中一项达到标准即可。))(关于此条款的表述,招标文件中其他部分与此处要求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2.投标主体(提供有效证明文件):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制造商的投标申请,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申请。 3.资质证明文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方生产的与静态励磁柜配套的旋转功率器件及旋转控制部件,应取得国家级机构的防爆合格证(提供复印件)。此外,投标企业应承诺控制柜可与原有旋转功率器件配套使用(提供承诺函)。(关于此条款的表述,招标文件中其他部分与此处表述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2.投标主体(提供有效证明文件):本次招标只接受生 4.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 1000 万元及以上人民币。 5.近三年利润率均大于0。(以最近三年审计报告为准)(注:近三年指2016年-2018年。如2018年审计报告未出,可以为2015年-2017年的。) 6.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含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部分)。(注:这一条是和上一条连在一起的。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指2016年-2018年。如2018年审计报告未出,可以为2015年-2017年的。) 7.投标方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取得ISO 9001或GB/T 9001证书或同等国际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并提供复印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6月19日8:00时至2019年6月25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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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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