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2200000086084)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项目(招标编号:0002200000086084),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项目
(三)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四)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五)资金来源情况说明:自筹资金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 | 标包序号 | 标包名称 | 估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保证金(元) | |
1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项目 | 1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项目 | 450 | 450 | 不收取 | 10000 |
招标范围:
1、全面审核公司执行税收法规情况及各项税费具体计缴情况
对照国家各项税收法规,全面审核公司(母公司)所有税费计缴情况、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情况,评估公司税务管理活动,并提出有关管理建议。主要包括:
(1)全面审核公司(母公司)企业所得税计缴情况,审核公司所属各单位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整事项;
(2)审核增值税的核算及计缴情况;
(3)审核城建税和教育费核算及计缴情况;
(4)其它税费的计缴情况;
(5)全面评估公司税务管理活动,提出税务管理风险建议,出具税务管理建议书。
2、协助开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相关工作
(1)按照国家税收法规及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协助开展母公司范围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工作
①协助开展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工作。协助收集、整理、编制、审核、汇总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材料;
②协助开展新建电网项目 “三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工作。协助收集、整理、编制、审核、汇总企业新建电网项目享受“三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材料;
③协助开展购置节能节水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工作。协助收集、整理、编制、审核、汇总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专用设备、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抵免税额的备案材料;
④协助开展安置残疾人员工资、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工资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工作。协助收集、整理、编制、审核、汇总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有关备案材料;
⑤协助开展固定资产500万元以下折旧一次性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工作。协助收集、整理、编制、审核、汇总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500万元以下折旧一次性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材料;
⑥协助开展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工作。协助收集、整理、编制、审核、汇总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备案材料;
⑦协助开展其他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工作。协助收集、整理、编制、审核、汇总国债利息收入免税、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减计及其他企业所得减免优惠备案材料。
(2)协助开展企业所得税清算,编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主表及附表),确保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表间勾稽关系相符及数据准确、完整;
(3)协助审核、汇总、编制资产报损、坏账损失备案相关材料,确保资产报损、坏账损失备案报表数据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之间勾稽关系相符及备案材料数据准确、完整;
(4)协助开展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工作,提供季度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申报相关资料。
(5)协助开展企业所得税清算预审,提供年度财务快报、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企业所得税项目相关数据。
3、提供母公司范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服务
(1)按照国家税收法规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负责对公司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实施鉴证,并出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2)按照国家税收法规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负责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节能节水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固定资产500万元以下折旧一次性税前扣除、新建电网项目享受“三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材料进行鉴证,并出具上述享受所得税优惠鉴证报告;
(3)按照国家税收法规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其他需鉴证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事项鉴证服务,并出具相关鉴证报告。
项目人员要求:
本项目要求中标方至少安排1名具备经验的注册会计师在现场提供税务咨询服务。
其他条件:经中标方鉴证或审核并出具正式报告后,若本单位因中标方失误不正确纳税,被税务机关处以罚款或加收滞纳金的,中标方在所收取鉴证费用金额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4年12月31日止,实际以签订合同为准。
(三)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高于最高限价金额为有效报价。
(四)结算方式:总价包干,中标价即为合同结算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
2 |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3 | 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4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5 | 若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截标前必须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
6 | 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监督管理办法》,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
7 |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8 |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9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平台(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