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卷烟厂2022年后勤服务业务外包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卷烟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卷烟厂2022年后勤服务业务外包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客房服务业务;2、厂区食堂早餐业务;3、零点餐业务;4、鸡公石、五里堆库区食堂业务;5、假期中、晚餐业务及临时性就餐业务;6、洗碗业务;7、清洗果蔬、用具业务;8、保洁业务。
预计服务周期:12个月,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与要求》。(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不接受。
3.3 其他要求:①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投标人营业执照有效。②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③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无不良记录。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⑤投标人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⑥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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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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