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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度第十五批集中招标(综产)(一)招标公告
2021-11-09

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度第十五批集中招标(综产)(一)招标公告

   

受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度第十一批集中招标(综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1)贵州林华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华煤矿”)(2)

(2)贵州金益煤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担坝煤矿”)

(标段2)

(3)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绥阳产业有限公司(标段3)

(4)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纳雍发电总厂(标段1)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1)林华煤矿地处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凉泉村(2)

(2)木担坝煤矿地处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木楠村(标段2)

(3)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蒲场镇沿河村(标段3)

(4)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阳长镇(标段1)

2.2 招标范围

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文件价格

(元)

1

2021-QT-GZJY-0000-1-0145-1/2

煤矿电动机

1

具体型号规格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地点:项目现场交货。

交货期:卖方在接到买方供货通知书之日起,按照供货通知书要求的交货时间交货。

1000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技术规格及数量

工期或服务期

文件价格

(元)

1

2021-QT-GZJY-0000-1-0145-1/1

 

纳雍电厂隔离装置升级改造新建项目

1.本次招标范围为:对招标方在用的29台南瑞正向隔离装置操作系统进行升级,升级至国家规定的安全版本,并重新进行配置,恢复配置后投入使用。

2.本次项目建设含程序升级服务的信息查验、文件备份、软件升级、版本确认、效果验证、稳定性观察及后期技术服务等。

3.具体详见技术文件。

交货地点: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阳长镇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设备到货,自设备到货之日起计算施工工期,15日内完成所有工作。

1000

2

2021-QT-GZJY-0000-1-0145-1/3

 

绥阳公司水泥分厂发运系统运营项目

生产过程中水泥包装发运系统水泥加工工作:

1、袋装水泥的发放(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转堆、堆码、装车、卸水泥包装袋),预估量60万吨;

2、散装水泥的发放,预估量120万吨;

3、散装熟料的发放,预估量6万吨;

4、水泥库底到水泥装车机范围内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保养工作。

5、包装发运系统所属区域生产现场及发运场地的环境卫生清扫,地面冲洗。

水泥及熟料的发放数量为2年预估数量,以实际发生据实结算(具体见第五章技术规范)

24个月,每年一签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1

纳雍电厂隔离装置升级改造新建项目

1.基本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

1.3投标人需具有完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证书或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4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

1.5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1.6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三年内不存在两次及以上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一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一年内在国家电投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1.7

1.8若不同投标人在同一标段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IP地址相同,或投标文件文档最后编辑人(或作者)为同一人名,将否决其投标。2.专项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需提供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资料。

2.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电力行业隔离装置升级或改造至少3个业绩,须提供合同签字页、供货范围页(若有)、验收合格证明等支撑材料。

2

煤矿电动机

基本资格条件: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

7.若不同投标人在同一标段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IP地址相同,或投标人文档最后编辑人(或同作者)为同一人名,将否决其投标;

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电动机产品制造厂商、制造厂商的授权代理商或电动机产品经销商,能够满足招标范围内各型煤矿电动机的供货要求;

2.投标人近5年内应具有同类产品2个及以上的成功运行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3.纳入煤矿安全标志管理范畴的产品必须具有煤矿矿用产品安标志证书。

3

绥阳公司水泥分厂发运系统运营项目

1、基本资质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参加投标的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近18个月内不得存在较大安全事故;

(4)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近36个月内不得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但同一企业集团母公司不得与其所属子公司在同一标段投标;

(6)本工程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7)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专项要求

 现场设兼职安全员一名。兼职安全员须经国家认可的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员资格证。

3、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必须具有同行业类似业绩不少于2个,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4、招标文件的发售及购买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8:00。

4.2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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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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