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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胡杨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供水管网升级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2021-11-16

一、招标条件

    胡杨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供水管网升级改造项目(BTJY07GCGK2021132)已经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师市发改发【2021】19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胡杨河天泉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胡杨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供水管网升级改造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投资额为1528.98万元;本次招标额为1150.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七师胡杨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3.工程规模:新建给水管道De160-De200总计长度为15030米。其中De200长9470米,De160长5560米。阀门井50座,消火栓及消火栓井135座,排气井15座,排泥阀井15座。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
BTJY07GCGK2021132-01-01
胡杨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供水管网升级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新建给水管道De160-De200总计长度为15030米。其中De200长9470米,De160长5560米。阀门井50座,消火栓及消火栓井135座,排气井15座,排泥阀井15座。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材料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交付及缺陷责任期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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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设计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部分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部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正式员工)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设计负责人要求:[设计]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最多两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主办方及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11月17日 00:00:00至2021年11月23日 1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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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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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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