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石化固废处理装置改造项目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ZSH-GC-GKZB2019-02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石化固废处理装置改造项目——安装工程已由 锦州石化公司 以锦石化分计字〔2019〕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锦州石化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锦州石化公司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锦州石化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基本要求
2.1 建设地点:锦州石化公司。
2.2 项目规模:增加1套污泥粉碎及上料系统;更换新型分室射流脉冲袋式除尘器;更换窑头、窑尾和窑尾出灰密封装置各1套;新增高效烟气散射脱硫除尘一体化设备1套;新建催化剂防雨棚1座;增设火焰监视设施、测温仪表和有毒可燃气体报警器;配套设施改造(估算金额2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增加1套污泥粉碎及上料系统;更换新型分室射流脉冲袋式除尘器;更换窑头、窑尾和窑尾出灰密封装置各1套;新增高效烟气散射脱硫除尘一体化设备1套;新建催化剂防雨棚1座;增设火焰监视设施、测温仪表和有毒可燃气体报警器;配套设施改造。
2.4 计划工期:中标后至2019年12月30日。因乙方的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00.00 元。
2.6 质量要求:合格。否则工程不验收,不结算,赔偿业主延迟接受过程中带来的经济损失。
2.7 付款条件:无预付款,无进度款;工程交接后3个月结算;有质保金,质保金为合同总额的3%,缺陷责任期2年,自工程交工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内未发生质量问题,支付质保金。
2.8 计价方式:安装费率。
2.9 最高投标限价:工程可竞争费用[措施费(不含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为:75.571%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独立法人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 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管理等方面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能力。
3.2.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4 具有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2.5 业绩要求:2016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的炼油化工方面至少3项类似安装业绩。(以合同或工程交接证书为证)。
3.2.6 信誉要求: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石油列入禁止交易对象;无其他影响合同履行的不良履约记录。项目负责人(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等犯罪记录。
3.2.7 财务要求:没有资不抵债(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2017或2018年财务报告为证,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3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3.3.1 项目经理具有 机电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备炼油化工方面至少3项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业绩。(提供相关施工合同或交工技术文件或项目交接证书或工程结算资料等复印件)
3.3.2 其他成员要求:
3.3.2.1 安全员、 安装 专业质检员必须配置并具有有效的相应资格证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6月24日至 2019 年6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确认函、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开户行许可证前来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为电子版,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 不提供邮购方式等其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4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不需再次购买招标文件,按附件格式来函索取招标文件即可。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