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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转设办学举办者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2019-06-24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6019982327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受招标人苏州科技大学的委托,对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以下称“原天平学院)转设办学举办者遴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1.1、投标人认同苏州科技大学与苏州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在举办天平学院过程中的贡献及其形成的举办者权益,愿意支付一定的款项获得新进举办者身份(以签订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转设办学项目协议书生效之日为起点),在转设办学筹备期内与苏州科技大学合作举办天平学院,并在转设成功后独立举办学校(新进举办者签署转设办学项目协议后,在转设办学筹备期内与苏州科技大学合作举办的天平学院以下称“新天平学院”)。

1.2、投标人成为新进举办者后应负责对新天平学院所有运行资金的投入(包括筹备期内在原天平学院校址办学及迁址办学的所有费用),将新天平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高校。

1.3、本次招标活动不涉及原天平学院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原天平学院账上货币资金,原天平学院占地范围内的校区土地及其上附着的房屋及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树木、家具、设备器材、无形资产等资产)的转让。

二、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国大陆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或者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提交复印件且须加盖公章)

3.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总资产不少于3亿元,净资产不少于1.2亿元,资产负债率低于60% 。(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审计报告原件备查)

3.3、投标人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具有一定教育情怀,愿意举办民办普通高校。(提供盖公章的承诺书)

3.4、法定代表人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须盖公章)

3.5、提供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承诺书的格式自拟,须盖投标人公章)

3.6、充分了解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与苏州科技大学相关的情况(包括学生生源、办学社会声誉、学费收入等),并签署知悉确认书。(确认书的格式自拟)

3.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声誉。包括良好的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提供在“信用中国”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止资格审查期间的信用网页记录打印件。非企业单位提供自2016年7月1日以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书。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24日09时至2019年7月1日17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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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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