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2019-2020年省信息安全部华为等网络设备第三方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比选编号:NC28102019000107 、采购代理编号: TC190P5V9 ),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应答方(以下简称应答方)可前来应答。
1.  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2019-2020年省信息安全部华为等网络设备第三方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对华为等网络设备第三方维保服务商进行采购,预估金额为69万元(不含税)。
合同期限: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一年。
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比选文件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中选原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共选取1名中选人。推荐所有有效应答人中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2名依次为本项目的第1至第2中选候选人,当出现多个应答人综合得分相同时,按照报价得分由高到低、技术得分由高到低、商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比较,确定排名顺序。
如公示期内无异议,则确定第1名中选候选人为本项目中选人。
如果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小组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进行采购。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本次比选最高应答限价为69万元(不含税),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应答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税率为服务6%、货物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近期开具的税率为6%及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本项目要求应答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应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5应答人须承诺中选后在辽宁省派驻驻场工程师至少3人(3名驻场工程师中至少有两人的资格认证需涵盖CCIE及华为HCIE资格认证;如某驻场工程师具有两种资格认证,只计一种), 承诺书格式自拟;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7应答人须自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应答截止时间前至少有2个同类维保服务案例(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标的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框架协议的须提供框架协议关键页及订单,证明材料不全、不清晰、评委无法确定的将不予认可);
2.8严禁被列入中国联通集团公司及辽宁省联通黑名单的供应商(禁入期内)参与本次采购。
注:应答人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答资格,已中选的将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暂停其参与辽宁联通的相关采购活动。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比选文件获取(本项目为电子比选,不提供纸质比选文件)
4.2 电子比选文件获取
4.2.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6月24日16时00分至2019年7月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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