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董家湾省分行机房UPS及配电柜设备、本部大楼80K UPS电池组更换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昆明市东风东路131号,昆明市学府路388号邮储银行云南省分行。
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3.工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乙方应将设备运送至指定施工现场。并应按照施工计划的要求,进入现场提供本规范书所要求的服务,保证工程按期交付。工程实施时间要求为30个自然日,断电割接时间不超过7小时。
4.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并符合技术规范书中质量要求相关规定。
5.招标内容:董家湾机房UPS主机及电池、配电柜等设备,省分行拟采购一家供应商提供原系统拆除及供货和安装服务。其中董家湾机房涉及设备为UPS主机(60KVA)2台,配电柜3个,电池(12V/100AH)80支,学府路办公楼设备为电池(12V/100AH)128支。详见下表:
序号 | 采购内容 | 供货服务地点 | 数量 |
1 | UPS主机(60KVA) | 董家湾机房 | 2 |
2 | 配电柜 | 董家湾机房 | 3 |
3 | 电池12V/100AH | 董家湾机房:80 学府路办公楼:128 | 208 |
4 | 配套改造(含材料) | 董家湾机房 学府路办公楼 | / |
资格审查的方式、方法及条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合格制,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条件如下:
3.1投标人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需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满足上述时间要求的,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成立时间未达审计要求的,提供说明及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人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3.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其配套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人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3.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3.1.6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1.7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2投标人专业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至今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三个,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
3.2.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UPS主机和蓄电池制造商的正式授权函、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制造商营业执照文件。
3.2.3要求投标的UPS主机、蓄电池必须通过泰尔测试中心认证,并提供认证证书及完整的泰尔测试报告。
3.2.4 要求投标的配电柜产品必须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证书,提供复印件盖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云采招阳专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bidcn.com,以下简称云采招阳)进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需于2021年11月 18 日09时00分至2021年 11 月 24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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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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