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集团
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号机组抽真空系统节能改造项目蒸汽喷射装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19-06-25
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号机组抽真空系统节能改造项目蒸汽喷射装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9-06-2181)
项目所在地区: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洪洞村
1.招标条件
本华能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蒸汽喷射装置设备(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东南角洪洞村
2)规模: 电厂总规划容量为6×1000MW 机组,本项目机组容量为2×1036MW。
3)建设工期: 已正式投入商业运行
4)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蒸汽喷射装置设备、数量:1套、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5)交货地点: 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洪洞村
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具有不少于2个300MW机组及以上电厂业绩(若为代理商,提供所代理品牌生产商的业绩);
(2)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如非生产商,提供由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一个生产厂家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生产厂家和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家参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6月25日9:00起至2019年7月1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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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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