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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阜康市城镇垃圾再生利用项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环卫保洁市政设施采购及餐厨垃圾设备提升改造(第一标段:生活垃圾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21-11-19

项目概况

昌吉州阜康市城镇垃圾再生利用项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环卫保洁市政设施采购及餐厨垃圾设备提升改造(第一标段:生活垃圾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A座140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4日 11: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XSZB2021-26-CG

项目名称:昌吉州阜康市城镇垃圾再生利用项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环卫保洁市政设施采购及餐厨垃圾设备提升改造(第一标段:生活垃圾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5477400

最高限价(元):154774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阜康市城市管理局昌吉州阜康市城镇垃圾再生利用项目(第一标段:生活垃圾设备采购))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54774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环卫保洁市政设施采购及餐厨垃圾设备提升改造(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4)政府采购项目支持监狱企业发展;5)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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