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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浮梁中岭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招标公告
2019-06-26
景德镇浮梁中岭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6月26日

招标编号:HBCT-170140-015

1. 招标条件

新天景德镇浮梁中岭风电场项目,招标人为:浮梁中岭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该项目已由景德镇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景发改审能源字[2015]12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项目资金已到位,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对浮梁中岭风电场水土保持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和规模

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
建设规模及概况:拟安装单机容量2.2MW风机45台,总容量为99MW,新建110KV升压站1座,110kV送出线路1条。

2.2招标内容及工作范围:

2.2.1 招标内容:检修道路、升压站、风机机组平台水土保持工程。
2.2.2 工作范围:浮梁中岭风电场水土保持工程及其相关的辅助工程以及地方关系协调工作,积极配合、协助办理土地复垦、植被恢复、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等相关工作。投标人负责与当地村、镇、县与复垦、植被恢复及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相关的手续办理工作及协调工作,并且保证通过省、市、县国土、林业、农牧、环保及水利等相关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土地复恳、植被恢复及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施工竣工验收,积极配合并协助土地复垦、植被恢复、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后等相关验收资料的办理及提供,最终达到合格验收并通过梁后土地复垦、植被恢复、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等工作的验收。在承包人施工期间,承包人应确保发包人在现场的正常生产工作。

2.3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优良,确保达标投产。

2.4计划工期

1、工程计划工期:2019年7月25日—2019年9月20日。招标人保留合理调整工期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近3年内不曾设涉及诉讼仲裁或因行业不良行为遭受行政处罚、停业整顿或重大质量事故等;
3.3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3项风电场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经验或涵盖此次招标内容、工作范围类似工程业绩(近三年是指2016年4月24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需体现合同签署日期和施工承包范围,开标时须携带业绩合同原件以备查验);
3.4 投标人应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5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B证;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请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访问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入投标人入口进行免费注册,注册并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后,携带授权委托书和单位介绍信及相关资料到408房间获取招标文件。
5.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6月26日上午8: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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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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