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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宏丰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红树梁煤矿井下排水系统井巷工程招标二次公告
2019-06-26
准格尔旗宏丰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红树梁煤矿井下排水系统井巷工程 招标二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准格尔旗宏丰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红树梁煤矿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能源〔2011〕143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准格尔旗宏丰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准格尔旗宏丰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HBCT-190671-001

2.2 项目名称:准格尔旗宏丰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红树梁煤矿井下排水系统井巷工程。

2.3 项目建设规模:新建井下排水系统巷道及硐室。其中巷道工程量769.90m,硐室工程量3677.54m3

2.4 招标范围:巷道及硐室掘进、支护;混凝土防火密闭门(密闭门、防火栅栏门、型钢栅栏门)墙砌筑;钢筋制作绑扎;混凝土铺底;电缆沟、水沟及设备基础掘进及砌筑;预埋扁钢、预埋角钢、型钢盖板、型钢栅栏门、起重吊环、型钢起重梁、预埋钢管制作及安装;砖砌木风门制作安装;各种密闭门、防火栅栏门安装;井下铺轨;工作面探放瓦斯、水等施工图及安全、技术要求的全部施工内容。

2.5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不超过150日历天。

2.6 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龙口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且已经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建设参建单位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内煤局字[2014]189号)规定,通过施工备案登记审查。

(2)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 业绩要求:

(1)近三年(2016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1000万元以上类似矿井井巷工程施工业绩,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

3.1.3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1)须为本单位注册的矿山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

3.1.4 其他要求:

(1)项目经理以及主管生产、技术、核算、安全、质量等项目部组成人员必须具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所属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投标企业一旦中标,投标文件所列项目部组成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27日9时00分至2019年7月3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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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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