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21040GV
项目名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天津中心会议音视频运维保障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1 | 会议音视频运维保障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需求及附件《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天津中心会议音视频运维保障服务项目清单》 | 1 | 项 | 采购原因: (一)保障中心会议音视频系统设备工况良好。服务项目所涉及的运维内容是保障会议音视频设备工况良好的必要支撑,需要通过日常巡检,定期使用专用设备检测来评估设备运行状况,减少故障发生率和维修成本。 (二)专业程度高。服务项目所涉及运维的设备多个品牌多个种类,大部分设备的维护均需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部分设备的调试和使用需要专业人员进行。 (三)日常需求大。需要对相关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日常巡检,同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或联系原厂进行维修,不定期对设备进行软件版本升级,均需要有日常维护人员驻场进行。 |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供应商必须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2日 至 2021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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