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鼓浪湾酒店建筑防水修缮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鑫叶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鑫叶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滨湖东路99号;
2.2. 工程建设规模:裙楼3层,檐口高度13.45m,娱乐中心六层,檐口高度23.44m,客房7层,檐口高度27.95m;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范围:鼓浪湾酒店建筑防水修缮项目施工。工程内容:屋面及外墙面防水修缮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投资额:约181.48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4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3.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3.4. 一个投标人针对每个合同包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供应商;
(2)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单位所在地区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的查询内容打印件及其网址,要求打印件需包含完整的投资人信息。
3.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8.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②投标时,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③投标人不存在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情况(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④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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