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天河城购物中心垂直电梯更新改造工程项目编号:JG2021-14005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投标登记时间:2021年11月24日 0时0分~2021年12月14日 11时0分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保证金金额(万元):19.6最高投标限价(万元):980投标人资格条件: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标电梯设备品牌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授权代理商。 (3)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①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必须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需提供含本项目电梯规格的制造许可明细表,获得曳引式垂直电梯载重量Q≥3000Kg的制造资格);并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②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必须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其中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标明为A2级或以上级别的,需同时提供完全满足本项目电梯规格并符合《电梯型式试验报告》(TSGT7007-2016)规定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最大额定速度不少于1.75m/s)。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质量合格的单个合同金额6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的垂直电梯业绩。业绩时间以项目所在地特种设备检测院颁发的《电梯监督检验报告》上的时间为准,金额以供货合同金额为准。需同时提供供货合同、项目所在地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颁发的《电梯监督检验报告》作为证明文件。 3.1.3 其他要求: 投标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2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注意:对存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无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4日 11时0分 - 2021年12月14日 11时30分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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