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聚海分公司年产10万吨聚碳酸酯项目已由沧州渤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沧渤审投备字【2017】0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聚海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聚海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HBCT-190708-001
2.2 项目建设规模:年产10万吨聚碳酸酯项目。
2.3 招标范围:综合配电楼及110KVGIS室土建及给排水、室内照明施工,室外照明,主变基础及油池基础、主变框架、事故油池、电缆隧道等构筑物的施工,站内道路及围墙大门的施工,站内雨水及污水管道及化粪池的施工,站内地坪硬化(绝缘地坪、停车场、碎石地坪)的施工,避雷针的基础施工,电气接地及消防、弱电系统预埋施工,站区内金属构件的制作及油漆涂刷(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
2.5 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沧州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军盐路北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信誉要求:
(1)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1)拟服务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 其他要求: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方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所承揽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因重大质量问题受到质量监督部门通报或公示。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同时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18533111869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28日9时0分至2019年7月4日(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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