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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水浸黑点应急治理工程(2021年度)设计施工总承包
2021-11-24
  • 项目名称:南沙区水浸黑点应急治理工程(2021年度)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1-14026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1年11月24日 12时0分~2021年12月15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5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7561.924848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各单位)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4.1工程设计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的香港土木工程拓展署《工程及有关顾问公司遴选委员会顾问公司名单》所列专业机构中类别为排水及污水分组为第三组的专业机构;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要求设置。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所涉及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②香港企业设置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设置。4.2施工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注:①施工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规定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日期执行。 ③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招标人应当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④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⑤承担设计任务的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可与内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承担设计任务的香港企业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项目的需求。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5.1项目负责人(总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单位委派)须具备:须具备有效的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或给排水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项目负责人须为主办方正式员工,同时提供投标截止前3个月或以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5.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设计任务方委派)须具备:须具备有效的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排水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同时提供投标截止前3个月或以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5.3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施工任务方委派)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同时提供投标截止前3个月或以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中心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5日 10时0分 - 2021年12月15日 11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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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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