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集采招标网
深圳联通2019-2021年通勤与临时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19-06-28
深圳联通2019-2021年通勤与临时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为深圳联通2019-2021年通勤与临时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编号:SZ-ST-19-037;采购代理编号:ZJZB-2019-04372),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前来参加本次谈判。
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通过公开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取1家中选单位提供2019-2021年临时车辆租赁服务。
1.2项目预算:不含税26.42万元,含税28万元,最终规模以采购人下发的最终服务任务书或者签订的订单为结算依据。
1.3服务地点:深圳市。
1.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如合同有效期到期前,项目预估金额已使用完,则合同自动终止)
1.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拟选取一名中选人。
2. 资格要求
2.1资格要求:应答方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须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经营范围须包含汽车租赁,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屏打印件,必须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3、提供过往任意一张由应答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2财务要求: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状况,应答方须提供2018年的年度财务报表。
2.3业绩要求:应答方必须提供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政府机构或企事业单位车辆租赁类外包业务的项目合同,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要求编制合同汇总表并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作证明,关键页面包含合同采购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业绩以签署生效的合同为依据,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金额的,则须在每份合同后面附上相应订单或相关结算发票等证明材料以便核实金额,否则不作统计;提供的合同若为框架合同,须以订单或结算发票为准(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及订单或发票),框架合同金额不予认可)。
2.4驾驶员要求:所配置的驾驶人员须经验丰富,驾龄要求在10年及以上,未发生过重大事故(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2.5车况要求:应答方拟投入本项目车辆要求:1)车龄须为三年(含)以内;2)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证;3)车辆的发动机、变速器及大梁(悬架)保养良好,未因交通事故或运营使用大修或更换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2.6应急处置措施要求:应答方须提供应急处置措施方案,内容包括:车辆使用途中无法行驶的突发事件(如道路封闭、恶劣天气等)的处理预案及重大交通事故的处理措施。
2.7本地服务能力要求:在深圳市内有本地机构及办公场所(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应答方为承租方的租赁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在深圳市内无本地机构及办公场所,则须提供承诺函承诺中选后15日内为本项目组建项目团队和确定办公场所。
2.8 信誉要求:须按比选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信誉承诺函。
2.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选同一采购包或者参选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
2.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 采购文件获取
3.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6月28日至2019年7月3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