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郑州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学院教学康复实验楼建设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设计【2013】1804号问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财政资金及自筹,出资比例80%:10%:10%,招标人为郑州师范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装饰装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与本次招标规模
2.1项目名称:郑州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学院教学康复实验楼建设项目装饰装修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郑州市文化路以东、开元路以南、英才街以北、桂圆南路以西区域,
2.3建设规模:经批复的总投资约为7500万元,已规划批准的总建筑面积为21126.2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557.6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568.65平方米,框剪结构,地上10层(局部2层),地下1层。
2.3标段划分:单一标段
2.4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工程内容。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7合同估算价:约122.41331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为独立法人机构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近三个月参加社会保险证明(社保中心出具交纳证明)、无在建项目证明(需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3业绩要求: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均承建过已完工的类似工程业绩(以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3.4财务要求:投标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限定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
3.5信誉要求:
①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针对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需要有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②提供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③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相关查询网页截图(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2017年7月4日至2017年7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农科楼三楼)306室;
4.3报名携带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6)近三年财务报表,限定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
(7)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
(8)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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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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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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