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长实(招)榕2021-023号
项目名称:福州数字中国会展中心水果、蔬菜、干货调味料食材供应商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交货地点 | 供货期 |
一 | 1-1 | 干货调味料类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二 | 2-1 | 蔬菜类 | |||
三 | 3-1 | 水果类 | |||
注:1、投标人对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投标人可以同时对上述合同包进行投标,可以同时被推荐为所投合同包的中标候选人。 2、报价包括货物的采购、运输、售后服务、税收等应由投标人支付和缴交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且投标人开具的发票应为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投标人应提供税务局税控机打印的《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销货清单》或在发票中注明详细品名。 3、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服务计划通知为准,中标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量供货按中标价或当期定价。 4、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5、中标人应提供所承诺的服务,服务不到位采购人有权减少中标人的采购量或终止合同。 | |||||
合同履行期限:与中标人签订1年合同,前三个月价格即投标报价,三个月后蔬菜类、水果类每十五天更新一次定价;干货调味料类每三个月更新一次定价。一年服务期到后,根据考核评定结果,采购人可与中标人继续或终止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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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5日 至 2021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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