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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北方工业大学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11-29

项目概况

北方工业大学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具体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2-20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BZC2021_014212_302-JH00222-XM001

项目名称:北方工业大学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6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6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名称

服务期限

总预算金额

(人民币/万元)

01

北方工业大学消防设施维保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67

1:不接受进口产品/服务投标;

2:项目每年预算金额:人民币89万元/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项目总预算金额及每年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维保范围包括:我校敦品楼(原第一教学楼)、励学楼(原第二教学楼)、广学楼(原第三教学楼)、浩学楼(原第四教学楼)和瀚学楼(原第五教学楼)各教学楼,博智楼(原第一实验楼)、博闻楼(原第二实验楼)和博远楼(原第三实验楼)各实验楼,贤斋(原学生三公寓)、齐斋(原学生四公寓)、德斋(原学生七公寓)、慧斋(原学生八公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整套产品)及境外服务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有关规定及划分标准,采购的服务必须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11-29 至 2021-12-06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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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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