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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球广播电视有限公司CGTN通稿编辑项目更正公告
2021-11-29

中国环球广播电视有限公司CGTN通稿编辑项目

更正公告

 

1.       项目编号:0747-2161SCCZN709

2.       项目名称:CGTN通稿编辑项目

3.       预算金额:1050万元(人民币)

4.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及数量:根据招标人的服务需求,组建专业且分工明确的7*24小时服务团队,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标准和规范,针对单边、各类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及外来信号进行通稿制作和发布,对各类记者回传、地方传送的通稿进行制作、内容规范和发布,对分台回传内容进行规范和媒资编目,对自采回传类成品新闻条目进行通稿制作、内容规范和发布,根据分台节目制播需求,将已播新闻成品,包括时政类新闻、编辑版新闻素材等推送至分台制播系统,完成重大新闻选题媒资推介工作及相关技术支持与服务,充分挖掘招标人的媒资资源价值,完成媒资策划和相关媒资保障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

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

6.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1月19日

8.       现对本项目公告及文件内容更正如下:

序号

原招标文件内容

变更后的内容

1

《技术服务需求》:(五)服务要求

3. 记者回传通稿发布服务:

1)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按节目制播需求对各类记者回传、地方传送的通稿进行制作和发布服务,通稿制作规范参照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布的广播电视音像资料相关处理规范,同时结合相关节目的具体需求进行加工处理,著录项须包括标题、关键词等。

2)    服务期内,投标人提供的记者回传通稿发布服务数量不低于6000条。

3)    投标人须具备国际资讯、动态、新闻类素材的处理经验和相关能力。

4.自采回传通稿发布服务:

1)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按节目制播需求对自采回传类成品新闻条目进行通稿制作和发布服务,通稿制作规范参照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布的广播电视音像资料相关处理规范,同时结合相关节目的具体需求进行加工处理,著录项须包括标题、关键词等。

2)    服务期内,投标人提供的自采回传类成品新闻条目编目服务数量不低于3000条。

3)    投标人须熟悉频道各档栏目,熟悉播出区间和节目类型,具备相关经验和处理能力。

5.分台回传通稿编目及素材推送服务:

1)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按节目制播需求对分台回传内容进行媒资编目服务,媒资编目规范参照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布的广播电视音像资料相关处理规范,同时结合相关节目的具体需求进行加工处理,著录项须包括标题、关键词等。

2)    服务期内,投标人提供的分台回传通稿编目服务数量不低于12000条。

3)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根据分台节目制播需求,将已播新闻成品,包括时政类新闻、编辑版新闻素材等推送至分台制播系统。

4)    服务期内,投标人提供的分台素材推送服务时长不低于50000分钟。

5)    投标人须熟悉区制中心各档栏目,熟悉播出区间、节目类型和内容,具备相关经验和处理能力。

6.规范编目存储服务:

1)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按节目制播需求对记者回传通稿、自采回传通稿和分台回传通稿进行内容规范和媒资编目并提交进入媒资库存储。媒资编目规范参照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布的广播电视音像资料相关处理规范,同时结合相关节目的具体需求进行加工处理,著录项须包括标题、关键词等。

2)    服务期内,投标人提供的规范编目存储服务不低于20000条。

3)    投标人须熟悉频道和分台各档栏目内容,媒资业务流程及规范,具备相关经验和处理能力。

3.回传通稿发布服务:

1)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按节目制播需求对各类记者回传、地方传送的通稿进行制作和发布服务,通稿制作规范参照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布的广播电视音像资料相关处理规范,同时结合相关节目的具体需求进行加工处理,著录项须包括标题、关键词等。

2)    服务期内,投标人提供的记者回传通稿发布服务数量不低于6000条。

3)    投标人须具备国际资讯、动态、新闻类素材的处理经验和相关能力。

4.区制中心回传通稿发布服务:

1)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按节目制播需求对自采回传类成品新闻条目进行通稿制作和发布服务,通稿制作规范参照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布的广播电视音像资料相关处理规范,同时结合相关节目的具体需求进行加工处理,著录项须包括标题、关键词等。

2)    服务期内,投标人提供的自采回传类成品新闻条目编目服务数量不低于12000条。

3)    投标人须熟悉频道各档栏目,熟悉播出区间和节目类型,具备相关经验和处理能力。

5.区制中心素材推送服务:

1)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按节目制播需求对分台回传内容进行媒资编目服务,媒资编目规范参照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布的广播电视音像资料相关处理规范,同时结合相关节目的具体需求进行加工处理,著录项须包括标题、关键词等。

2)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根据分台节目制播需求,将已播新闻成品,包括时政类新闻、编辑版新闻素材等推送至分台制播系统。

3)    服务期内,投标人提供的分台素材推送服务时长不低于50000分钟。

4)    投标人须熟悉区制中心各档栏目,熟悉播出区间、节目类型和内容,具备相关经验和处理能力。

6. 制播部门新闻通稿规范和编目服务:

1)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按节目制播需求对记者回传通稿、自采回传通稿和分台回传通稿进行内容规范和媒资编目并提交进入媒资库存储。媒资编目规范参照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布的广播电视音像资料相关处理规范,同时结合相关节目的具体需求进行加工处理,著录项须包括标题、关键词等。

2)    服务期内,投标人提供的规范编目存储服务不低于3000条。

3)    投标人须熟悉频道和分台各档栏目内容,媒资业务流程及规范,具备相关经验和处理能力。

鉴于上述修改内容可能对供应商的文件编制产生影响,故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变更为:

2021年12月15日14: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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