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科创中心横沥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
2021-11-30
项目名称:南沙科创中心横沥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1-14184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投标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0日 14时0分~2021年12月20日 15时0分投标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保证金金额(万元):50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4325.45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①、②)的资质: ①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要求: ①施工负责人(兼任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注册。且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 ②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建筑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③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要求设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的要求设置。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所涉及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 ②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勘察、设计资质标准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④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5、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允许联合体投标,只接受不多于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格式按附件二内容签署盖章)。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须同时附上截止投标前近一个月(即2021年10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相应单位缴纳。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 3)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任务(按资质标准划分)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及评标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评审指标,以联合体主办方为准;设计部分以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 8、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登记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诚信档案)。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的信息,若招标人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①施工负责人(兼任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注册。且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企业库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0日 15时0分 - 2021年12月20日 16时0分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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